上述案例中,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委托合同无法继续履行,被告基于委托关系保管的保证金应予退还给原告。但因未能继续签订合同的原因在于第三人,是因第三
(三)强化庭审指控,有效证明犯罪。庭审中,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,宋某向五家药企索取钱款是一种商业行为,涉案企业联系宋某并没有对所谓胁迫产生任何恐惧心
对话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:“如果过去美国是第一,其他国家没有理由不能是第一” 2024年广东A股市值百强价值洞察报告:消费电子业重返万亿
2016年12月,王某入职某投资公司。某投资公司自2019年起欠付王某工资。双方于2020年12月签署的《欠款担保约定》载明:“某投资公司因出现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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